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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气与控制工程学院大类培养专业分流方案(试行)

发布时间:2020-06-04阅读数:

  为适应社会发展需求,激发学生学习的主动性、自觉性和创造性,充分体现以人为本、夯实基础、强化实践、突出特色、提高教学质量的指导思想;同时为了满足学生全面成长和个性发展的需要,激发学生学习兴趣和发展潜能,构建以人为本多元化人才成长培养体系;根据《中北大学大类分流指导意见》以及规范大类招生培养模式及专业分流管理,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第一条分流工作机构

学院成立专业分流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学院大类招生分类和培养模式决策,以及分流工作的计划、组织、实施及宣传工作,并受理学生的书面申诉。

专业分流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马铁华、陈晔

副组长:李晓、杜苇、任一峰

成 员:张艳兵、贾建芳、尤文斌、赵俊梅、薛艳霞、郝国臣、张利平、李旭妍

秘 书:李旭妍、杨晶

分流工作领导小组职责界定:负责制定本分流办法,审定专业分流实施方案,确定专业班级分配基本原则,审定最终专业分流方案,学生分流问题处理以及最终分流结果的审定;工作组负责具体实施专业分流工作,包括组织宣讲专业分流方案、组织学生填报专业志愿、汇总学生填报志愿、提出各专业预录取学生名单,以及相关材料的整理与汇总。

第二条分流基本原则

学院实施按专业大类招生的目的是为了进一步强化学科基础和尊重学生对专业的个性化选择:分流过程中要兼顾各专业发展要求和培养条件及能力,学生的学习兴趣,各专业的就业状态。学院专业分流按照“自主申报、双向选择、择优录取、适当调整”的总原则进行,其基本原则如下:

1.尊重意愿与成绩择优相结合。尊重学生个性发展需求,在学生自愿申请的基础上,依据学生综合排名,在所属专业大类内进行专业分流,择优选择。

2.自由选择与规模控制相结合。在最大限度提高现有资源使用效率的基础上,提供充分的选择机会,同时要有利于教学的组织与实施,实现教育资源优化配置。

3.专业优化与适当保护相结合。充分考虑学科专业结构的学术生态、社会需求和专业布局的合理性等因素,推进学科专业结构优化和可持续发展。

4.公平公正与公开透明相结合。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确保专业分流工作程序公开透明,保证分流工作顺利实施。

第三条分流时间

学院根据本专业大类培养方案的具体情况,专业分流时间安排在每年5-7月完成。

第四条分流依据

1.专业范围限定依据。大类专业分流属于专业确定的过程,不属于转专业,学生选择的分流专业仅限定当年招生计划明确涵盖在本专业大类内的各专业。学院专业大类包括自动化类与电气类。自动化类专业包括自动化、轨道交通信号与控制;电气类专业包括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电气工程与智能控制。

2.专业人数确定依据。分流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各专业的发展趋势、专业办学条件、教学组织、市场需求等因素,当年的招生数量,经领导小组研究确定后报学校审定。各专业最低核定分流人数为40人,班级最高核定分流人数不得超过50人。

3.专业选择顺序依据。

(1)高考成绩优异者优先。高考成绩排名(参看附件1)在学生所在生源地(省、直辖市)总人数的前10%以内(学生名单由招生就业处提供),且无违纪处分记录和第一学期必修课无不及格记录的学生,按第一志愿确定专业。

(2)在校成绩平均学分绩点排名择优选择。入学后,学习优秀,平均学分绩点排名高的学生有优先选择权。学生成绩平均学分绩点排名(各班级学生平均学分绩点参看附件2)为在第一学期必修课必修课程的平均学分绩点。

第五条专业分流程序

1.确定《电气与控制工程学院大类培养专业分流方案(试行)》。学院上报招生计划时,同时上报《2019级大类专业分流工作实施方案》,参看附件4,明确大类涵盖的专业,专业分流原则、办法、时间,供考生参考。

2.学院发布分流工作实施办法。学院按照《电气与控制工程学院大类培养专业分流方案(试行)》和学校批复的专业分流计划,公布高考成绩排名、成绩绩点排名名单等之后,组织开展专业分流工作。

3.组织学生填报志愿。学生按照公布的专业分流计划,结合个人志愿和成绩排名及学院《电气与控制工程学院大类培养专业分流方案(试行)》中规定的其它条件,自愿填报专业志愿。

3.专业分流投档录取。学院依据学生的专业志愿顺序和选择顺序,完成学生的专业分流工作。

4.公示名单报送核准。学院对专业分流名单,在本学院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学院将确定班级名单报送教务处备案。

第六条组织管理

1.加大对学生专业选择的教育和引导。高度重视对学生的教育引导,加强对学生的学业和人生规划指导,全面开设专业导论课;专业负责人和知名教授应尽早接触学生,对各专业的办学特色、学科方向、教学水平、就业形势等进行全面介绍。

2.加强分流办法与专业宣讲。专业负责人向学生介绍各专业及分流工作的有关政策和原则。

3.开展相关咨询。学生在酝酿专业选择期间,组织专业负责人利用微信、QQ、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接受学生咨询。

4.完善专业动态调整与优化机制。学校将进一步完善专业建设水平评估及优化淘汰机制,对专业分流人数过低的专业,结合专业建设水平和就业状况考虑整改、间招,直至对部分专业停止招生。

5.加强专业分流前后的学生管理和思想工作。在学生专业分流前后,班主任、辅导员积极疏导,帮助学生顺利完成专业选择。



第七条平均学分绩点计算办法

大一必修课平均学分绩点算法为:

课程绩点算法参看学生手册中《中北大学本科生学籍管理实施细则》。最终平均学分绩点以教务处教学管理信息服务平台中导出的数据为准。

第八条其他说明

1.参军退伍学生优先选择志愿。

2.在大学期间获得省级以上荣誉,排名前3,或具有社会认定并有相应报道的见义勇为行为的学生,且无违纪处分记录和第一学期必修课无不及格记录的学生,优先选择志愿。

3.学生分流后降级编入大类专业培养的,重新进行分流。

4.大类和专业培养的学生申请转专业。大类分流未进行前,学生申请转入大类涵盖的专业,填报申请和学院审核时,需明确专业,待分流时,直接编入相关专业培养。

5.推免硕士研究生的名额分配。各专业学生的推免保送硕士研究生名额,以分流后的专业学生人数作为基数,按照当年推免保送硕士研究生的相关政策和比例,分配到各专业。

其它未尽事宜参考《中北大学关于大类培养专业分流的指导意见》,本方案由学院大类招生专业分流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3513921182。

电气与控制工程学院

二零二零年六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