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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教务处关于加强期末考试管理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12-20阅读数:

关于加强期末考试管理工作的通知

2019年12月18日 15:48    访问量:263 次


中北大学教务处

教务【2019】32号



各学院:

为进一步规范考试管理,维护考试秩序、严肃考试纪律,确保考试顺利进行,要求各学院切实加强本学期期末考试各个环节的管理共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强调如下:

一、提高思想认识,强化工作管理

坚持“不忘初心”,从立德树人的根本要求出发,各学院应提高思想认识,高度重视、周密安排、精心组织,切实加强考试管理工作,营造公平、公正、良好的考试氛围。

二、明确责任分工,加强考试组织

各学院成立考试工作领导组,全面做好期末考试工作部署,明确责任分工,制定考试突发事件预案,确保各项工作顺利开展。

(1)规范工作流程  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切实执行试题、试卷在命题、印制、运输、发放、回收等过程中的保密工作,认真履行交接手续;考试前三天向教务处上报考试时间、地点、考区负责人、监考教师、考务人员,实现校级、院级考试考风考纪检查全覆盖。

(2)加强考试培训  组织全体监考教师认真学习中北大学考试相关文件、规定,要求监考教师提前20分钟到达考场,打开屏蔽仪,使用金属探测仪进行通讯工具检查;组织考生按顺序就坐并清理考场,指导考生将电子设备、书包、讲义、笔记、复习资料等考试相关物品集中放置在指定位置,严禁考生自带草稿纸;考前向考生宣读考场纪律和注意事项,再次提醒考生上交随身携带的手机,考试过程中一经发现,无论是否开机,均按作弊处理;检查证件同时,进一步查看考场清理情况;监考过程中不做与监考无关的事情,特别是不使用手机等通讯工具(将手机设置为振动、静音或关机模式),不得聊天、串岗或无故离开考场;认真履行监考职责,严明考试纪律,发现考生违纪、作弊行为,要及时警告、制止并按照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3)强化警示教育  召开考前动员大会,组织全体学生认真学习《中北大学本科生考试违纪处分规定》等相关文件,提高学生对考试严肃性和考试违纪、作弊危害性的认识,严肃考试纪律,倡导诚信应考;要求考生须持有效证件(学生证和身份证)参加考试,认真遵守考生守则,考前服从监考教师安排,配合做好清场工作;考试过程中不参与、不实施违纪、作弊行为。特别强调不得携带与考试相关的材料、尤其是手机等电子设备进入考场。

(4)加大督导力度  成立专门巡视组,认真检查监考教师到位和考场纪律情况,重点检查考务流程、监考人员履职、考场秩序等情况;并督促任课教师及时上报成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