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硕士研究生综合奖学金评定细则

发布时间:2019-10-31阅读数:

电气与控制工程学院

硕士研究生综合奖学金评定细则(讨论稿)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提高我院研究生培养质量,表彰激励综合表现优异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根据《中北大学硕士研究生奖学金管理办法(试行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研究生综合奖学金是由学校出资设立的奖学金具体的名额分配一级学科进行评定等级金额如下:

、一等奖学金

评定比例10%,奖励金额为3000元/学年。

、二等奖学金

评定比例15%,奖励金额为2000元/学年

三等奖学金

评定比例25%,奖励金额为1000元/学年。

第三条  综合奖学金评定时间为每学年的第一学期开学初

                  第二章  评定机构

第四条  学院成立研究生评优奖励工作委员会,负责硕士研究生综合奖学金的领导工作。研究生评优奖励工作委员会的职责是:负责按照学校的有关规定制定学院研究生综合奖学金评审办法,统筹领导、协调、监督综合奖学金评定工作,裁决学生对评定结果的申诉。

第五条  学院研究生评优奖励工作委员会成员组成如下:

主任:陈晔、马铁华;

副主任:杜苇、李晓、任一峰;

委员:辅导员、班主任、研究生代表2名。
                                       第三章  参评范围

第六条  凡取得正式学籍、已注册的全日制研二学生及非全选择非集中授课的硕士研究生

第七条  外校借读、休学、定向委培、未转档案的研究生不参加综合奖学金的评定。

                  第四章  评定条件

第八条  申请人基本条件
     一、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模范遵守校规校纪,无违法违纪行为;

 三、诚实守信,品德优良。

第九条  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能获得综合奖学金:

一、受记过及以上处分后一年内者,不得参评综合奖学金

二、受留校察看处分后两年内不得参评综合奖学金;

三、有不及格课程者,不得参评综合奖学金;

                                 第五章  计分办法

第十条  综合奖学金计分办法

综合奖学金综合成绩=智育分(70%)+附加30%)

附加分(30%)=德育综合分(25%)+科研成果分(5%)

具体得分细则如下:

1、智育分

   智育分= 课程平均成绩 A
每门课程标准成绩  =100×
Si 为某门课程成绩, 为该门课程的平均成绩)
其中:(1)课程按研究生院培养科认定的期末成绩计;

2)无故旷考者,该门课程以零分计。

3)按研究生系统中导出的成绩为标准。

2.附加分得分

内容涵盖个人德育、科技竞赛、学术成果、文体比赛、社会工作、志愿服务、社会公益活动、其他表彰等方面,具体分值见附件。

3、其他说明

1.所有材料必须在学院通知截止日期前上交,过时不予受理;

2. 各类获奖以文件或证书下发为准;

3. 所有佐证材料需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起止时间为一年级的入学时间到第二年的8月31日;

4. 如果综合奖学金综合成绩出现相同,具备其他条件者优先(包括荣誉、论文录用通知、英语六级、资格证书等);

5. 申请人考核条件中所认定的各类成绩,均需以研究生身份并以中北大学为第一署名单位而取得,否则不计入综合奖学金综合成绩。

6.不以奖评奖,如之前获得的奖项(含荣誉称号)已发放相应的奖学金,此类奖项和荣誉称号不作为综合奖学金的计分项。

第六章 评定程序

第十一条  评定管理办法

一、学院研究生评优奖励工作委员会,根据学生综合情况和获得奖学金的条件及比例,对申报综合奖学金的学生进行资格审核,确定本学院获奖学生名单,并将获奖学生名单向全院学生进行公示,公示期自名单公布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公示后将结果报研究生院。

二、研究生院对各学院上报结果进行审核,并在全校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期自名单公布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对不符合条件的个人直接取消获奖资格,缺额不递补。

三、研究生院将公示无异议后的评选结果报校研究生评优奖励工作委员会审定,确定最终获奖名单。

第六章 发放与监督

第十二条  学校将奖学金一次性发放给获奖学生,并颁发荣誉证书

第十三  在奖学金评定的过程中,一定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如果发现弄虚作假现象,除追回已发出的相应奖学金和证书之外,并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第十四条  本实施细则针对2019硕士研究生细则的解释权、修改权在学院研究生评优奖励工作委员会

        电气与控制工程学院

                                                201910月

 

 

 

 

附:综合奖学金附加分计分办法

一、 德育综合分

按德育得分进行排序,前5名得分分别为100、96、94、92、90,第六名及以后按(95-n)来折算,班级排名第35名及以后均按60记(n为德育分排名)

1、个人德育得分:

类型

分数

校级(含研究生院)通报批评

-5

院级行政记过处分

-4

院级警告处分

-3

院级通报批评

-2

参加各种传销、迷信活动者,情节严重取消评奖资格

-2

持有志愿者证书,参加志愿工作且能提供相关证明

+2

为校、院增光添彩者(表扬信、锦旗等

+2

参加各种文、体、艺活动或比赛未获奖者(以学校或学院为参赛单位)

+1

参加院级及以上单位组织的班级其他集体活动(迎新晚会、啦啦操、运动会的方队、彩旗队、坐场等

+1

2.文体比赛获奖得分:

类别

一等奖

二等奖

三等奖

备注

国家级

16分

14分

12分

集体项目每人得分减半。

省部级

10分

8分

6分

市级

6分

4分

2分

校级

2分

1分

0分

若某级比赛为上一级的选拔赛,按最高分一次加分,不累加。以上加分均以获奖证书或文件为依据。

3.科技竞赛得分:

类别

一等奖

二等奖

三等奖

备注

国家级

16分

14分

12分

集体项目每人得分减半。

省部级

10分

8分

6分

市级

6分

4分

2分

校级

2分

1分

0分

若某级比赛为上一级的选拔赛,按最高分一次加分,不累加。以上加分均以获奖证书或文件为依据。研究生英语竞赛按照校级比赛进行加分;

4.其它表彰加分:

类别

国家级

省部级

市级

校级

分值

16分

10分

6分

2分

若为集体表彰,得分减半。

5.担任学生干部加分:

类别

身兼多重职务班委/干部

班干及其他校级单位任命干部

校、院学生会干事

分值

8分

5分

3分

如一人同时任多职,以其中最高分一项计;班主任有权在此基础上根据实际工作表现做出相应调整,但不得超过8分,不得有负分。

二、 科研成果分

科研成果分进行排序,前5名得分分别为100、96、94、92、90,第六名及以后按(95-n)来折算,班级排名第35名及以后均按60记(n为科研成果分排名)

1. 科研成果获奖得分:(特指国家、省部级科技成果奖等奖项)

类别

一等奖

二等奖

三等奖

国家级

160分

130分

100分

省部级

80分

40分

20分

分值=得分×(1/排名顺序)。(排名前5有效)

2. 论文得分:(以中北大学为第一署名单位)

论文层次

SCI

EI

核心

二级

研究生论坛

一区

二区

三区

四区

国家级

省级

校级

得分

80

60

40

20

10

8

1

7

5

3

说明:录用为相应分数80%;第二作者权重为相应分数的50%;SCI源收录权重为相应级别80%;EI会议等同二级,仅计一篇。

论文级别以科技产业处认定标准为准。学生本人为第一作者或导师(含副导师)为第一作者、学生为第二作者发表。被收录论文以图书馆提供的检索报告为准,同一篇论文被不同的检索源收录,以最高加分计。

3. 专利和软件著作权得分:(以中北大学为第一授权单位)

类别

专利

软件著作权

发明专利

实用新型专利

得分

30

3

2

分值=得分×(1/实际排名顺序)

4. 科研项目得分:(只限本院学生为申请人申请的课题,层次、级别由研究生院认定)

类别

国家级

省部级

市级

院级

得分

60

30

10

5

2

分值=得分×(1/排名顺序)(前5名为有效排名))(国家级前5名、省市级前3名、校级前2名,院级申报者为有效排名)。

电气与控制工程学院

2019.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