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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学位办通知】:2018年12月申请学位提交材料说明

发布时间:2018-11-01阅读数:

致全体毕业研究生:

      校学位评定委员会拟于12月下旬召开会议,审批博士、硕士学位授予等事宜。为保证会议顺利召开,使全体毕业研究生能及时获得学位,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将同学们申请学位提交材料时需要注意的事项通知如下:

      (一)学位申请表;

一式两份,A4纸双面打印并装订;请注意申请学科必须为正式录取的学科名称,且要填写准确。

(二)学位基本数据表(输机表);

此表为上报国务院学位办信息录入表,请注意填写准确,并手签上交。尤其是出生日期与身份证号码,请核对清楚,若身份证号错误没有及时修改后果自负。在联系方式一栏务必请留下联系方式,填写不清楚地方方便联系核对。(此表在以后的通知中挂出,请关注)

(三)发表学术论文复印件1份;

要求封面、目录及全文(若缺三项中任何一项均视为不合格学术论文,后果自负)

(四)修改后正式学位论文;

请咨询各学院科研与学科建设科,按要求提交相应份数,并将论文中要求填写的内容如实填写完毕,学位授予日期除外。

以下为学院提交校学位办论文数量:

详见附件1:《关于提交学位论文的通知》

 (五)非学历研究生申请学位者同时需提交2寸蓝底照片一张及对应电子稿,请个人及时上报学科建设与学位办公室。

附件1:关于提交学位论文的通知 

2:学位申请表请于资料下载中下载。

为保证会议顺利召开,请同学们答辩完尽快准备申请材料,及时上交申请学科所在学院的科研与学科建设科。

 校学位评定委员会

                                    2018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