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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听课要求及时间安排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10-15阅读数:

根据校教[2018]25号文件精神,结合学院实际安排,学院领导及教学管理人员(包括:教学指导委员会专家、学科管理部主任、副主任)每人每学年不少于10次,期中听课不少于8次,看课不少于1次,其他教学活动不少于1次。其中主管教学的院长每人每学年不少于18次,其中听课不少于16次,看课不少于1次,其他教学活动不少于1次。教师互听每人每学年4-6次。(大家每学期上交时按照学校每学年规定数量的一半折算)

听课记录表、看课记录表、教学活动记录表按照教务处最新要求的统一格式填写(之前领取的听课表也可以,之后的可以自行打印或者来教学科领取)。学院处级以上领导干部的听课、参加教学活动记录表于十二月中旬交到教学科,收齐后统一上交教务处备查。教学指导委员会专家,学科管理部主任、副主任,相关教师于十一月底交到教学科备案。

大家上课时最好备上教学进度和教案。此次听课还有校级领导和各职能部门领导,他们的听课次数也安排到了每学年的8-10次。所以,请本学期有教学任务的教师认真准备,高度重视。最后,预祝大家顺利完成本学期教学任务工作。

 备注:学校要求每学期期中时,要抽查相关人员的听课记录等。根据个人的实际情况,请大家合理安排听课时间。   

                                     2018.10.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