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改立项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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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教务处】关于开展中北大学2021年校级教学改革创新项目申报工作及推荐2021年省级教学改革创新项目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4-30阅读数:

各院(校区)、部、处及直属单位:

为全面贯彻落实新时代全国高等学校本科教育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充分发挥教育教学研究的引领和先导作用,扎实推进本科教育教学改革建设和优秀教学成果培育,不断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根据《中北大学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管理办法(试行)》(校教〔2013〕8号)文件精神,学校决定开展2021年校级教学改革创新项目申报工作,并择优推荐2021年省级教学改革创新项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立项目的

本次教改立项的目的是通过对人才培养模式、课程体系与教学内容、工程教育认证、新工科研究与实践、实践教学、创新创业教育、教学资源共享、教学管理与教学质量保障、教育教学特色培育、科研促进教学等方面的研究与实践,推动我校教育教学改革的深入开展,为培养高素质创新人才提供更好的条件保障。

二、立项依据

根据研究的内容,本次立项分为指令性课题类、教学综合改革类,专业建设类,人才培养改革类,实践教学类,创新创业教育类,教学管理师资队伍建设类,新工科研究与实践类及其它等大类。

三、项目申报条件与要求

1.2021年校级教学改革创新项目分为指令性项目、重点项目、一般项目和学院自筹项目,项目负责人限报1个项目,如有在研项目的,不允许参加本次申报;参研人员不超过5人(含主持人);项目组成人员(含主持人)当年参研的项目不得超过两项。

推荐申报省级教学改革项目的负责人,年龄在60周岁以下。一般须具有副 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具有博士学位的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也可担任项目主持人。为鼓励青年教师和教学管理人员积极参与,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或副科级及以上职务专职教学管理 人员,经两位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推荐也可担任项目主持人。人事关系不在项目承担学校的兼职人员不得作为项目主持人。

2.申报项目应具有良好的研究基础和较好的实践条件,实施方案设计合理,具有可行性,预期成果具有前瞻性、科学性和实际应用推广价值,能在学校教育教学改革中起到示范和指导作用。与以往已立项项目研究内容相似的项目不予受理。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此次教改项目申报,根据立项指南的要求(具体参照《2021年度山西省高等学校教学改革创新项目申报指南》,详见附件1)积极组织广大教师申报适合开展的教学改革创新项目。

3.项目研究时间一般为两年。

4.项目结题时须有与项目研究内容相对应的标志性成果,如共享平台、论文、教材、实施方案、获奖、调查报告、问卷分析等,并提交项目研究报告和实际应用效果的支撑和佐证材料。

5.项目负责人要认真填写《中北大学本科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申报表》(详见附件2)一式一份及电子版交所在单位。

6.请各单位应组织本单位申报项目的初步评审工作,并将同意立项的申报项目材料进行排序汇总,填写《中北大学本科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申报汇总表》(详见附件3);

所有材料(申报表和各单位汇总表的纸质材料及电子版)请于515号报送教务处教学研究科。

7.教务处将组织相关专家进行校级项目评审工作,并择优推荐申报省级项目的评审。

教务处教学研究科

2021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