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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10月本科生国家奖学金评选通知

发布时间:2017-09-23阅读数:

根据教育部及山西省教育厅的通知要求,国家奖学金的评选工作全面启动,为规范评选工作,现将我院2016/2017学年本科生国家奖学金评选有关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评选范围:取得我校正式学籍的全日制本专科生,大二及以上。

 二、名额分配:3名。

 三、参评条件(满足下列条件之一即可):

1、学习成绩排名和综合测评排名均位于年级专业前10%,体测成绩合格。

2、学习成绩和综合测评排名超出年级专业前10%,但位于前30%的学生,如果在道德风尚、学术研究、学科竞赛、创新发明、社会实践、社会工作、体育竞赛、文艺比赛等某一方面表现特别优秀的也可以参评,具体说明如下:

 1)在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中表现突出,具有见义勇为、助人为乐、奉献爱心、服务社会、自立自强的实际行动,在本校、本地区产生重大影响,在全国产生较大影响。

2)在学术研究上取得显著成绩,以第一作者发表的论文被SCIEIISTPSSCI全文收录,以第一、二作者出版学术专著(须通过专家鉴定)。

3)在学科竞赛方面取得显著成绩,在国际和全国性专业学科竞赛、课外学术科技竞赛等竞赛中获一等奖(或金奖)及以上奖励。

4)在创新发明方面取得显著成绩,科研成果获省、部级以上奖励或获得国家发明专利(须有证书)。

5)在体育竞赛中取得显著成绩,为国家争得荣誉。非体育专业学生参加省级以上体育比赛获得个人项目前三名,集体项目前两名;高水平运动员(特招生)参加国际和全国性体育比赛获得个人项目前三名、集体项目前两名。集体项目应为主力队员。

6)在重要文艺比赛中取得显著成绩,参加国际和全国性比赛获得前三名,参加省级比赛获得第一名。集体项目应为主要演员。

7)获全国三好学生、全国优秀学生干部、全国社会实践先进个人、全国十大杰出青年、中国青年五四奖章等全国性荣誉称号。

四、评选程序:

1、由学生提出个人书面申请,填写国家奖学金申请表(2010版),由班主任初审后签署意见,将申报材料的原件用档案袋装好,并在档案袋前注明获奖的具体名称,925日下午6点前(过期不候)交到文瀛5#102室。提前做好PPT,答辩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学院学生科审查学生材料的真实性,组织评审工作,确定推荐名单并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组织学生填写国家奖学金申请表、国家奖学金初审名单表电子版;班主任推荐意见和学院推荐意见拟好后,由学院统一录入国家奖学金申请表电子版。国家奖学金申请表各项信息和意见审核无误后,由学院统一打印,获奖学生、班主任和学院主管学生工作领导签字后,加盖学院公章报学生处。

3、学校国家奖学金评审委员会对各学院所报申请名单进行复审并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报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领导组批准后报送山西省教育厅。

五、需要提交的材料:

1、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2010版)一式一份;

2、国家奖学金初审名单表一份;

3、加盖学院教学科公章的个人成绩单一份;

4、综合测评年级专业排名表一份;

 5、获得国家奖学金的学生需要报送一份200-300字左右的个人简介电子稿(包括个人基本情况、所获奖励等等)一份证件照电子版(高清版),国家奖学金申请表(2010版)电子版一份,打包后发至3168268928@qq.com

注:详情查看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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