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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奖评优】关于评选2018届毕业生综合素质奖学金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6-13阅读数:


大四各班:

根据《中北大学大学生奖学金评定实施细则》规定,现将我校2018届毕业生综合素质奖学金评选工作的具体安排通知如下:

一、参评范围:2018届本科毕业生

二、评选项目:毕业生综合素质奖学金

三、毕业生综合素质奖学金评选要求

1、获得综合素质奖学金的学生专业理论素质测评成绩须在同年级本专业的前50%;

2、毕业设计成绩和德育答辩成绩须为“良”以上(含良);

3、上学年无不及格课程,体侧成绩为“及格”以上;

4、需通过国家英语四级;

5、上学年无论何种原因办理缓考手续的,不能参加综合素质奖学金。

6、违反校规校纪受到处分的同学不能参加各项奖学金和荣誉称号的评选。

7因以上原因取消资格的名额,后续同学不能进行递补,即缺额不递补。

四、申报流程:

(1)网上申请:6月13日——6月16日;请务必先在“个人信息”中核对账号(本人太原本地工商银行卡)、联系方式,如有错误,请统一在学院学生科负责老师处更改;

(2)各班将《综合素质奖学金明细上报》纸质版(必须有班主任签字)、电子版材料于6月15日晚7点—9点交至学生科101;

 

注:

1、毕业生班级综合素质测评成绩须导入学工系统后,才可以进行网上申请;数据导入截止时间6月15日;

2、毕业离校前有违纪或不文明行为的获奖人员,将直接取消获奖资格,名额不低不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