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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奖评优】关于评选2019届优秀毕业生和毕业生综合素质奖学金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6-10阅读数:

 

 

各班级:

根据《中北大学大学生优秀个人评选办法》、《中北大学大学生奖学金评定实施细则》规定,现将我院2019届优秀毕业生和毕业生综合素质奖学金评选工作的具体安排通知如下:

一、参评范围:2019届本科毕业生

二、评选项目:优秀毕业生、毕业生综合素质奖学金

三、“优秀毕业生”评选要求

1、优秀毕业生评选依照《中北大学优秀个人评选办法》([2011]16号)有关规定进行;

1)两次或者两次以上被评为校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员”或“优秀团干”,且必须有一次“三好学生”或“优秀学生干部”,同一学年内荣誉称号只算一项;

2)大学四年级第一学期专业理论素质分在80分以上,且无不及格课程;

2、在校期间无不及格课程,体测无补测、缓测;

3、在校期间无处分;

4、德育答辩、毕业论文/设计成绩均达到良好及以上;

5、评选流程:

1)网上申请:符合条件的学生610日——613日登录学工系统进行网上申请;

2)学院审核:申请人网上提交后,于612日晚上七点至九点提交纸质版材料至学生科104处。纸质材料:(1)2019届优秀毕业生申请表》(一式两份),(21500字个人事迹,(3)证书原件复印件,(4)成绩单一份。电子版材料:(1)个人事迹电子稿(命名:十五院--姓名)、(2)个人生活照电子稿(命名:十五院--姓名,大小300K-600K,格式JPG)电子版当场拷贝到工作人员电脑中。

四、毕业生综合素质奖学金评选要求

1、奖学金评选依照《中北大学大学生奖学金评定实施细则》([2014]16号)有关规定进行;1)、获得综合素质奖学金的学生专业理论素质测评成绩须在同年级本专业的前50%

2)、毕业设计成绩和德育答辩成绩须为“良”以上(含良);

3)、上学年无不及格课程,体测成绩为“及格”以上;

4)、上学年无论何种原因办理缓考手续的,不能参加综合素质奖学金。

5)、违反校规校纪受到处分的同学不能参加各项奖学金和荣誉称号的评选。

2、网上申请:610日——613日;请务必先在“个人信息”中核对账号(本人太原本地工商银行卡)、联系方式,如有错误,请到学生科101找负责老师柴老师处更改;

3、上报材料:纸质版材料由班主任、评议小组成员及学生本人签字后,于612日晚上七点至九点上交到学生科104。①综合素质奖学金明细表电气与控制工程学院班级奖助学金评议结果报告。以上材料电子版请打包以十五院—班级命名现场拷贝。

注:12019届“优秀毕业生”和“毕业生综合素质奖学金”评选,采取网上申报的方式,请务必先在“个人信息”中核对账号(本人太原本地工商银行卡)、联系方式,如有错误,请在学院学生科柴老师处登记更改;未在时间节点内进行申请的同学取消评选资格。

2、毕业离校前有违纪或不文明行为的获奖人员,将直接取消获奖资格,名额不递补。

3、获奖学生在确认收到奖学金前,不得注销所报银行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