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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关于组织开展第六届“全国杰出专业技术人才”和“专业技术人才先进集体”推荐工作的紧急通知

发布时间:2021-05-25阅读数:

各单位:

根据山西省人社厅《关于做好第六届“全国杰出专业技术人才”和“专业技术人才先进集体”推荐工作的通知》(晋人社厅函〔2021〕457 号)文件精神和山西省教育厅的安排,现将我校推荐工作的相关事宜安排如下:

一、推荐原则和选拔条件

全国杰出专业技术人才和先进集体推荐工作坚持“突出业绩、面向一线、拼搏奉献、事迹感人”的原则,重点表彰在关系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重大国家战略、重大工程项目、重大基础科学研究、关键核心技术攻关等领域中涌现出来的创新团队;瞄准世界科技前沿、勇于攻克科技难题、引领支撑国家重大科技战略创新发展的中青年学术技术带头人;在我省重点领域、十四个战略性新兴产业 、“六新”突破和传统优势产业等涌现出来的杰出人才;在一线专业技术岗位上长期潜心本职工作,无私奉献、拼搏攀登,有广泛社会影响力的优秀人才;在决胜脱贫攻坚、抗击新冠肺炎疫情等大战大考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先进模范。受表彰个人和集体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全国杰出专业技术人才

1、热爱祖国,遵纪守法,拥护社会主义制度和中国共产党领导,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带头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良好的科学精神和专业精神,模范履行岗位职责,在同行中堪称楷模。

2、解放思想、实事求是、爱岗敬业、拼搏奋斗、无私奉献,在我省科技、教育、文化、卫生、工农业生产、国防等各个领域取得创新性成果,产生了良好的经济社会效益,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建设作出了突出贡献。

3、长期在第一线直接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业绩贡献突出,事迹生动感人,有广泛的社会基础,为业内和群众所公认。

(二)专业技术人才先进集体

1、在我省科技、教育、卫生、工农业生产、国防等领域取得重要创新成果,产生重大的经济社会效益,做出突出贡献,在行业内具有较大影响力。

2、专业和年龄结构合理,集体中具有优良道德品质和强烈创新精神、较高学术技术水平和研究创新能力、具备战略发展眼光、善于组织管理的人才和一定数量、结构合理的高水平研究创新骨干。

3、具有科学的内部运行管理机制,倡导科学求实、勇于创新、甘于奉献的精神,努力营造生动、活泼、民主、团结,有较强凝聚力和协同创新能力的优秀团队。

二、推荐要求

1、各单位在充分发挥民主、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组织推荐1名候选对象,确保把真正优秀的人才和集体推荐出来。

2、推荐工作坚持面向工作实践一线。不推荐副厅级相当于副厅级及以上的单位和个人。已获得往届全国杰出专业技术人才、先进集体称号的个人和集体,不纳入推荐范围。

3、教育厅可推荐“全国杰出专业技术人才”和 “专业技术人才先进集体”各2名。教育厅下拨我校推荐指标1名。各单位结合各自实际情况,严格按照条件要求,最多可推荐 1名候选对象。

4、无符合条件的,可不予推荐。

三、材料报送

1、书面材料。包括:

(1)《全国杰出专业技术人才推荐表》10份(见附件1,附电子版);

(2)《专业技术人才先进集体推荐表》10份(见附件2,附电子版);

(3)事迹材料10份(附电子版)。先进事迹材料要有代表性,真实准确,重点突出,言简意赅,篇幅控制在3000字以内。有公开报道的文字材料、表彰决定、奖励证书复印件等其他重要材料可附后,一并装订成册;

(4)《2021年中北大学全国杰出专业技术人才和专业技术人才先进集体申报情况一览表》1份(见附件3,附电子版)。

2、电子数据。由高级专业技术人员信息管理软件生成的数据库文件1份。推荐人选中的先进个人另提供1张免冠证件照、2 张工作照电子版;先进集体提供2张集体合影电子版。个人及集体信息采集工具请登录“东方智辰”公司官网(http://rsb.appms.cn)首页 “新闻中心”栏目下载。

3、由于刚刚收到文件,时间紧任务重,请各单位务必于2021年5月26日上午12点前,将书面推荐材料和电子版一并报送人力资源管理处人才发展科(德怀楼505房间)。

4、报送的书面和电子材料均须事先经过脱密脱敏处理,尤其是不出现入选人才计划、取得敏感成果等内容。并请严格按照时限要求报送,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韩喜英 赵静静 秦珍珍

联系电话:3924992 电子邮箱:rcfzk@nuc.edu.cn

                                   人力资源管理处

                                  2021年5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