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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关于做好2020年青年教师赴企业挂职锻炼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1-06阅读数:

关于做好2020年青年教师赴企业挂职锻炼的通知

各学院(校区):

为促进学校与企业及科研院所产、学、研、用结合,探索科技创新、科技成果转化,推动技术创新体系和知识创新体系的有机融合,进一步做好2020年青年教师赴企业挂职锻炼的组织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挂职锻炼人员

学校所有工科学院:机电工程学院、机械工程学院、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化学工程与技术学院、信息与通信工程学院、仪器与电子学院、大数据学院(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软件学院、环境与安全工程学院、电气与控制工程学院、能源动力工程学院、朔州校区的所有教学科研岗位的青年教师,无企业工作经历者均需进行挂职锻炼。

根据《中北大学青年教师赴大型企业、科研院所挂职锻炼计划实施办法(试行)》(校人[2018]25号)和学校整体工作安排,35周岁以下无企业工作经历的所有教学科研岗位的工科青年教师,在入职5年内必须进行挂职锻炼;挂职锻炼的经历,将逐步作为职称评审的必备条件之一。

二、挂职锻炼单位

近年来,学校本着“需求导向、优势互补、深度融合、共赢发展”的基本原则,与国内多所大型企业、科研院所签订了战略合作协议,为青年教师挂职锻炼或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创造了良好的平台,2020年青年教师挂职锻炼单位优先从以下合作单位中选择:

重庆长安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重庆建设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重庆嘉陵特种装备有限公司

中国兵器装备集团有限公司自动化研究所

成都陵川特种工业有限责任公司

中国船舶第七一三研究所

中国兵器工业第二〇八研究所

中国兵器工业试验测试研究院

内蒙古第一机械集团公司(国营617厂)

北奔重型汽车集团有限公司

内蒙古第二机械制造总厂(国营447厂)

内蒙古北方重型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晋西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北方自动控制技术研究所

各学院也可以自己联系确定青年教师挂职锻炼依托单位,填写《中北大学挂职锻炼单位调查表》(附件1),经过学校审批后方可派出。

重庆和包头区域单位岗位需求、具体情况、联系办法可咨询科技联络员:孙运强(包头片区);杨臻(重庆片区)。

三、挂职期限、待遇和管理

教师挂职期限半年,挂职期间教师的管理、考核由挂职单位组织进行。挂职期间学校每月给教师发放3000元挂职绩效,挂职期满考核合格,视同完成岗位基础绩效所要求的基础教学工作,绩效的其他方面按照实际业绩计算。挂职结束后,教师向党委教师工作部(教师教育发展中心)交个人工作总结1份,并在学院内做个人挂职经验交流会1次。

四、其他

请各学院(校区)认真组织选拔,落实具体派出教师和派出单位,2020年每个工科学院要派出5名以上教师赴企业挂职锻炼或从事博士后工作,该项工作列入单位年度工作目标任务书。各单位于2020年1月13日之前,填写《中北大学挂职锻炼人员推荐表》(附件2)一式两份,统一交党委教师工作部(教师教育发展中心)(德怀楼704),同时发送电子版到jsfz@nuc.edu.cn

联系人:张素华

咨询电话:3923818

                                              党委教师工作部(教师教育发展中心)

                                                    2019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