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 关于印发《中北大学党务公开实施细则(修订)》的通知.doc ; 党发〔2018〕45号附件.doc ; 关于印发《中北大学校务公开实施细则(修订)》的通知.doc ; 校发[2018]37号附件.docx ;
全校各单位:
根据教育部《高等学校信息公开事项清单》,按照学校工作部署,请各单位根据《中北大学党务公开实施细则》和《中北大学校务公开实施细则》中任务要求,并对照信息公开清单认真梳理本单位2019—2020学年相关公开材料。
请各单位主要负责人对应该公开的材料认真审核,严格把关,并征得分管校领导同意后,于9月25日前,将材料由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同电子稿一并交送党办校办信息科。
联系电话3925290
党办校办 2020年9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