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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委公告||关于院团委、学生会及其他服务组织主要学生干部选举办法

发布时间:2018-09-19阅读数:

 

关于院团委、学生会及其他服务组织

主要学生干部选举办法

 

为切实做好学生干部的选拔,在院党委的领导下,院团委本着“公平”“公正”“公开”原则,自2018年3月23日起,经本人申请、组织审核,同时经过长达六个月的综合考察,已确定34名同学入围电气与控制工程学院团委、学生会及其他服务组织主要学生干部后备人选。

为了确保我院团委、学生会及其他学生服务组织工作的正常运行,现决定以前期考察、现场答辩票选成绩作为主要选举依据,其中,前期对学生干部的考察所占比例为百分之四十,现场答辩票选成绩所占比例为百分之六十。参加竞选的候选人,采取自愿的方式报名,在前期考察的基础上,从入围名单中确定候选人进行现场答辩,综合前期考察与现场票选,选举出电气与控制工程学院第一届第二任团委、学生会及其他服务组织主要学生干部。(岗位设置见附件)

具体细则如下:

一、前期对学生干部的考察从2018年三月23日起至2018年9月17日结束,主要从政治素养、工作能力、作风素养、决策能力、组织能力、宣传能力等方面考察,考察意见(同意或不同意)由院党委、院团委老师给出。

二、现场答辩票选以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直接差额选举。选举工作由大会筹委会领导。

三、因故未参加竞选的候选人按自动弃权处理,大会选举时,到会的代表超过应到代表总数的五分之四方可进行选举。选举时,代表必须亲自投票,不得委托他人代为投票。

四、正式代表若同意选票上的候选人,请在相应的表格栏内划“√”,反之则划“×”,正式代表所选人数等于或小于应选人数的选票为有效选票。

五、选举时,划写符号要标准,笔迹要清晰。全部书写模糊无法辨认的选票,为无效票;部分书写模糊的选票,可辨认部分有效。

六、选举时,候选人获得的赞成票数以得票多少为评选依据,若出现两名候选人得票数相同,则应考察其前期表现,表现优异者当选;若两名候选人在前期考察中表现难分伯仲,则进行二次选举。

七、计票结束后,选举结果择日公布。

八、本选举办法经大会筹委会提出,现交各位学生代表审议,无异议后通过生效。

 

附件:1.中北大学电气与控制工程学院学生组织岗位设置

组  织

岗位设置

人数

学生会

学生会副主席

5

实践部部长

1

外联部部长

1

新媒体

1

学习部部长

1

生活部部长

1

文艺部部长

1

体育部部长

1

女生部部长

1

宣传部部长

1

团   委

团委副书记

1

组织部部长

1

分科协

1

青志部部长

1

办公室主任

1

记者站站长

1

其他

服务

组织

就业协会

1

勤工助学委员会

1

学风监督委员会

1

社团联合会

1

心理站

1

总  计

25

 

公  章

〇一八年九月十八日

中北大学电气与控制工程学院团委      2018年9月18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