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您所在的位置: 首页 > 安全管理 > 通知公告 > 正文

关于开展2020年度电气与控制工程学院科研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7-06阅读数:

各科研实验室安全责任人:

根据山西省教育厅关于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0年度高等学校科研实验室安全工作的通知》和中北大学科学研究院下发的《关于开展2020年度科研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实施方案》,为进一步加强学院科研实验室安全管理,杜绝安全责任事故,维护正常的科研工作秩序,保障师生员工人身财产和学院公共财物安全,特发此通知。

一、总体要求和重点工作

按照“谁使用、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安全管理责任制,全面做好我院2020年度科研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重要检查科研实验室安全领导责任制建立和责任体系建设、安全自查制度落实及实验室重大安全隐患情况,以及暑假前后各类科研实验室安全检查中发现的整改不到位或尚未整改的安全隐患问题

二、检查对象

我院科研实验室。具体名单见附件1。

三、时间安排

1、自查自纠阶段(截止时间:7月10日),

2、自查自纠内容:参照附件2《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进行全面检查和自查。

3、对重点检查问题及自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建立安全隐患台账,及时进行整改,并做好记录。有使用大功率(大于1000瓦)设备和24小时使用的电器设备都需要整改。对于暑假前后检查出的问题整改不到位或没有整改的,将作为重点事项上报学校,对短期无法整改的要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

四、上交材料

请各科研实验室安全责任人于7月10日上交《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根据检查要点,进行逐项打分,同时附附件3《实验室安全隐患自查台账》。将电子稿发送至892667274@qq.com。

电气与控制工程学院科研科

2020年7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