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北大学教务处
实践[2019]10号
各学院及实验教学中心: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2017-2020年开展示范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建设的通知》和《山西省高等学校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立项建设与认定办法(试行)》文件精神,为了促进实验教学资源共建共享,推动虚拟仿真实验教学资源建设,培育一批高质量的虚拟仿真实验新项目。学校决定开展我校2019年度校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建设立项工作。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建设目标
紧紧围绕立德树人根本任务,适应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对人才培养的新要求、现代大学生成长的新特点、信息化时代教育教学的新规律,以提高学生实践能力和创新精神为核心,以现代信息技术为依托,以相关专业类急需的实验教学信息化内容为指向,以完整的实验教学项目为基础,建设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推动各专业积极探索线上线下教学相结合的个性化、智能化、泛在化实验教学新模式,形成专业布局合理、教学效果优良、开放共享有效的信息化实验教学项目示范新体系,支撑我校教学质量全面提高。
二、建设内容
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强调在线开放和资源共享,以学院为建设主体,积极利用企业的开发实力和支持服务能力,系统建设与整合虚拟仿真实验教学资源,建设软件共享虚拟实验、仪器共享虚拟实验和远程控制虚拟实验等优质教学资源。
申报校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建设项目的资源应反映教育教学规律,体现专业教学需求,具有自主知识产权或共享知识产权,可网络化运行共享。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的研发应以完成教学要求和内容为目标,原理准确、内容紧凑、时长合理、难度适宜,创新实验教学项目资源呈现方式,注重通过文字、图片、视频等各种媒介促进教学准备、线上讨论、线下交流。加强网络化条件下实验教学规律研究,探索提升实验教学效果的方式方法,“虚实结合”、“能实不虚”。
三、申报立项
(一)申报要求
1.申报建设项目依托课程需为各专业必修实验课程,项目负责人必须具有副高及以上职称且为项目依托实验课程任课教师。项目师资力量较强、建设基础较好、教学管理规范、教学质量较高,建设方案可行性强。
2.坚持“虚实结合、相互补充、能实不虚、宁缺毋滥”的原则。各学院应注重统筹规划,从教学实际需要出发,做好实验教学体系设计,项目选题应充分论证。组织相关教师围绕专业人才培养目标,确定面向专业、依托课程的哪些实验开展虚拟仿真实验,实验项目建设的必要性、适用性、创新性。理清虚拟仿真实验和理论教学、实体实验教学的关系,确保所建项目能进实验课程、进实验课堂。
3.项目设计的课时和操作步骤适当。申报的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至少满足2个课时的实验教学需求,学生实验操作步骤须不少于10步。
4.项目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申报的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应确保符合相关知识产权法律法规,建成项目能对外服务。
5.项目立项后,项目负责人需确保项目按照省级、国家级虚拟仿真项目认定标准按期完成,并搭建好独立的项目网站。
(二)申报方式
以学院为单位进行统一申报,请各学院将中北大学2019年校级虚拟仿真实验项目申报书及汇总表(纸质版电子版各一份,见附件)报教务处实践教学管理科,申报截止时间为2019年4月26日。
(三)立项建设
1.各学院应紧密结合办学定位与学科专业特色自愿申报。学校将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通过学院申报、专家评审、学校审定的方式,遴选立项建设项目,每位项目负责人限申报一项。
2.立项的项目分为建设项目和培育项目,其中建设项目为2019年启动建设的项目,项目数量为10项。培育项目为2020年建设的项目,项目数量为40项。
(1)建设项目 建设项目的周期到2019年6月为止。
(2)培育项目 培育项目的周期到2020年6月。在2019年12月对培育项目进行中期验收,验收通过的项目将作为2020年建设项目予以经费支持。
(3)2019年及2020年项目采用先建设应用后评价认定的方式进行,优先支持教育部建设规划中2019-2020年支持的各类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参见《教育部办公厅关于2017-2020年开展示范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建设的通知》教高厅[2017] 4号文件(http://www.moe.gov.cn/srcsite/A08/s7945/s7946/201707/t20170721_309819.html)。
3.学校将于5月上旬组织项目评审与认定工作。对于确定为建设项目给予15万元/项的经费支持,建设立项的项目全部按照国家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建设项目标准进行建设。
请各学院高度重视,做好虚拟仿真教学建设项目申报建设的各项工作,积极鼓励教学水平高、教改成果显著的教师参与虚拟仿真项目建设与改革,不断提高实验教学质量。
教务处
2019
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