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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气与控制工程学院2021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办法

发布时间:2021-05-31阅读数:

    为进一步做好我2021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确保复试录取过程安全、公平、科学,根据教育部高校学生司《关于做好2021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1〕6号)和《中北大学2021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办法》等文件精神,遵照健康第一、公平至上、质量为先的总体要求,并结合当前疫情防控形势和我院专业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组织机构

1、领导组

 长:马铁华

副组长:任一峰

 员:陈           

 责:在校招生委员会的统一领导下,贯彻落实校疫情防控领导小组的决策部署,全面领导和统筹本次复试录取的各项工作。

 

2、复试组专家

 长:马铁华

 员:任一峰  闫树斌  裴东兴   李新娥

 书:周月琴

二、工作安排

(一)招生计划

1、2021年我院博士研究生招生指标为2人,硕博连读生人数为1人,普通招考考生人数为1人。

(二)复试工作

1、复试资格确定办法

1)硕博连读生

学院依据硕博连读生招生指标和审核通过的硕博连读考生的硕士成绩从高到低顺序,按照不高于1:1.5的比例确定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

2)普通招考考生

学校根据普通招考考生各初试科目成绩分布和年度招生计划数划定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其中英语和业务课一(数学)以各科平均成绩为依据,业务课二(专业课)以及格为依据,具体为英语53分(含),矩阵理论32分(含),业务课二60分(含)。

在学校确定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的基础上,依据普通招考生指标和考生初试综合成绩从高到低顺序,按照不高于1:1.5的比例确定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

2、复试时间

时间:6月3日下午

地点:619会议室

3、复试方式

基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需要,招考考生复试采用“双机位”网络远程复试方式,使用学信网招生远程面试系统进行。“腾讯会议”作为备用系统。

主机位(用于面试设备)需选用具有高清摄像和语音功能的电脑设备(安装Windows操作系统的台式机、笔记本电脑均可,如果都没有,也可选用智能手机),要求考生坐姿端正,正面免冠面对摄像头。副机位(用于监控面试环境的设备)选用具有高清摄像功能的智能手机,要求从考生侧后方45°拍摄,保证考生和考试屏幕能清晰地被复试专家看到。

考生应提前下载安装学信网招生远程面试软件和腾讯会议客户端软件,熟悉操作流程、测试语音和摄像效果。各机位使用智能手机的,应保证面试过程中网络顺畅,不受外界因素(如来电、信息提示音等)干扰。使用电脑设备的,建议使用最新版谷歌Chrome浏览器。

考生学信网招生远程面试系统的用户名和密码与网报时相同。腾讯会议系统需要考生提前注册。请各位考生积极创造条件,努力克服困难,确保各自复试网络顺畅、稳定及自身防疫安全。

硕博连读生采用现场复试方式

 

4、复试内容

复试内容包括学术水平考核及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学术水平考核包括三部分内容:外国语(含听力、口语、专业外语)、专业知识及综合能力,均采用面试方式进行,重点考核考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的能力、科研创新能力、对本学科前沿领域及最新研究动态的掌握情况等,并进行专业外国语能力测试。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的主要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学习(工作)态度、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

每位考生的面试时间不少于20分钟。学院针对学科专业特点和办学特色,精心设计复试内容,尽可能采用综合性、开放性的能力型试题,确保复试考核科学有效、公平公正。

5、复试成绩计算办法

1)复试成绩以学术水平考核成绩计,满分为100分:外国语20分,专业知识40分,综合能力40分。

2)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结果不计入考生复试总成绩,实行一票否决制,对于考核结果为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6、复试流程

1)学院会同研究生招生工作办公室确定复试名单并通知考生参加复试。

2)考生提前进行网络测试,建议使用宽带有线网络,WIFI和4G网络作为备用,并确保手机、电脑电源稳定、电量充足。

3)考生登录复试平台,签订《中北大学2021年博士研究生诚信复试承诺书》,测试视频、音频是否符合要求。 

4)缴纳复试费。

考生复试费每生120元,采取网络方式缴纳(采用现场复试的硕博连读考生,现场缴费)。

5)提交电子版加盖人事或党务部门公章的《中北大学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思想政治品德情况表》。纸质版开学报到时提交。

6)考生在学院规定的时间进行实人验证,进入考场候考区耐心等待,自觉遵守考试秩序,服从工作人员的安排和管理。 

7)进入复试区。

1)进行身份验证。考生需手持身份证、准考证,配合进行报考资格在线审查、“人脸识别”身份验证核查、面试环境检查等,严禁“替考”等舞弊、作弊行为。

2)进行随机抽题答题等复试环节。

3)如听不到考官声音或者出现其他特殊情况,请不要擅自离开网络复试界面,等待复试秘书电话联系。

4)复试时间结束或答题结束,按照工作人员指令停止答题,离开复试区,退出复试界面。   

8)学院统计考生的复试成绩,报送拟录取名单。

7、疫情防控举措

1)防疫物资保障及复试场所防护举措

1)筹备防疫物资(如测温枪、医用防护口罩、一次性防护手套、消毒用品等),确保复试期间防疫物资充足。

2)科学合理设置复试工作场所,复试小组成员相互座位间的距离不小于1米,并对复试场所进行定时消毒、通风。

2)复试工作人员防护举措

1)体温正常且无发热、咳嗽等症状的工作人员方可参加复试。

2)复试期间,复试工作人员需佩戴口罩,勤洗手,做好个人防护。各招生学院需为每名复试工作人员派发口罩,并配置消毒液、洗手液等防护用品。

3)出入复试场所及复试期间,复试工作人员之间要尽量保持间隔1米以上。

3)对于采用现场复试方式的硕博连读考生,其疫情防控举措须遵照学校疫情防控工作的相关要求执行。

8、应急预案

1)复试工作人员及采用现场复试方式的硕博连读考生在复试期间出现发热、咳嗽等症状(体温超过37.3度)时,立即停止复试工作,联络校医院按照相关规定对其进行隔离、送医就诊,并对密切接触者进行隔离观察。

2)复试过程中若发生断网情况,复试小组工作人员将在第一时间电话联络考生,继续复试问答,要求考生在电话铃响1分钟之内接听,如超时,将作自动放弃本次复试处理。

9、复试纪律及要求

1)复试小组成员须现场独立评分,不得商议。考生分值计算时采取去掉一个最高分进行均分,评分记录和考生作答情况要交学院科研科集中统一保管、备查,任何人不得改动。

2)复试工作组对复试过程全程录音录像,严格过程监管并保留音像资料三年。要选用统一的软件平台,强化技术支持和安全保障,提前组织模拟演练,确保复试过程安全、顺畅、稳定。

3)要求考生选择独立、封闭、安静、明亮的复试房间,不得存放任何与复试有关的资料,关闭与复试无关的电子设备,复试全程不得有其他人在房内或进入房间。

4)要求考生复试全程禁止录音、录像或截屏,禁止发布、传播复试相关内容。

5)对复试过程全程录音录像,严格过程监管并保留音像资料三年。要选用统一的软件平台,强化技术支持和安全保障,提前组织模拟演练,确保复试过程安全、顺畅、稳定。

学校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严肃查处违规违纪行为。对在复试过程中有违规违纪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即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等规定严肃处理,取消录取资格。入学后3个月内,各招生学院要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对于参加网络远程复试的考生还须遵守以下纪律要求:

1)选择独立、封闭、安静、明亮的复试房间,不得存放任何与复试有关的资料,关闭与复试无关的电子设备,复试全程不得有其他人在房内或进入房间。

2)复试全程禁止录音、录像或截屏,禁止发布、传播复试相关内容。

3)报名时预留联系方式的手机需做为断网应急通讯时使用,不宜用于远程复试主、副机位视频通讯。

(三)调剂工作

我院仪器科学与技术专业拟接收硕博连读生调剂,详情见研究生院调剂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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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录取工作

1、学院按照考生综合成绩排名(普通招考考生、硕博连读生分别排名)及分专业招生计划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复试百分制成绩不及格者,不予录取。

2、综合成绩计算办法

1)普通招考考生

综合成绩=初试综合成绩*70%+ 复试成绩*30%

初试综合成绩=外国语成绩*40%+业务课一成绩*40%+业务课二成绩*20%

2)硕博连读生

综合成绩=硕士成绩*70%+复试成绩*30%

硕士成绩= 奖学金百分制量化分*50%+学术成果百分制量化分*50%

奖学金百分制量化办法为起评分60分,国家奖学金、特等学业奖学金、一等综合奖学金每得一次加10分,一等学业奖学金、二等综合奖学金每得一次加5分,各类各等级奖项累加计分。学术成果主要测评考生硕士阶段的论文、专利、创新项目及各类大赛获奖情况,学院制定硕博考生学术成果量化办法。学院考生的硕士成绩由研究生院统一公示。

3、学院拟录取名单报送校招生工作办公室,由招生工作办公室审核并报经校招生工作领导组审批通过后对外公布。

4、拟录取结果在中北大学研究生院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10天。

(五)信息公开

学院严格落实教育部研究生招生录取信息公开制度,准确规范地公开各自有关信息,并按照“谁公开、谁把关”“谁公开、谁解释”的原则,做好对所公开信息的审核把关和解释说明工作。

三、其他

1、学校复试录取工作投诉举报电话:

0351-3921523  (学院科研科)

0351-3922165(研究生招生工作办公室),

2、本办法由电气与控制工程学院负责解释。

                              电气与控制工程学院

                                2021年5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