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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0/2021学年研究生优秀个人评选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9-15阅读数:

19、20级研究生:

根据《中北大学研究生优秀个人评选条例》有关规定,现将研究生院2020/2021学年优秀个人评选的有关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评选项目:

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三好学生标兵、优秀学生干部标兵

二、评选要求:

1、取得中北大学正式学籍的19级、20级的硕、博士研究生;

2、优秀个人的评选依照《中北大学研究生优秀个人评选条例》有关规定进行;

3、“三好学生(标兵)”的评选仅限于20级研究生,“三好学生”比例控制在本学院20级研究生总数的4%以内,“三好学生标兵”的比例控制在本学院20级研究生总数的1%以内;

“优秀学生干部(标兵)”的评选限19级、20级研究生,“优秀学生干部”的比例控制在本学院19、20级研究生总数的4%以内,“优秀学生干部标兵”的比例控制在本学院19、20级研究生总数的1%以内。

三、评选程序及日程安排

1、个人申请: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三好学生标兵、优秀学生干部标兵的评选由个人提出申请,同时附2020/2021学年学习成绩复印件;各项荣誉称号不能重复申报;

2、班级初评:班主任和班委会成员根据学生申报情况和评选标准提出候选人名单,召开班会对候选人进行投票评选,同意票数在2/3以上的候选人名单上报学院;

3、院级评选:各院研究生评优奖励工作委员会对班级上报的候选人名单进行严格审查、公示,确定优秀个人名单并附相关材料报研究生院审核;

4、研究生院对各院上报结果进行审核,并递交校研究生评优奖励工作委员会审查,报校领导审批。

5、学院所有评优结果的上报均需填写统一表格,表格在附件中下载;

6、各班长将本班优秀个人申报汇总名单(含电子版、纸质版)、优秀个人申请表(附成绩单)于2021年9月20日上午11:00前报学院科研科。

                                                                  2021年9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