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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上交研究生创新实践能力存折通知

发布时间:2019-04-24阅读数:

16级研究生:

   根据《中北大学学术型硕士学位授权学科专业培养方案》、《中北大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的规定,实践与创新活动均作为研究生培养的必修环节赋予相应的学分。《创新实践能力存折》用以记录在校期间参加的实践与创新活动,并汇总统计实践与创新活动学分。现需上交存折,以便录入成绩。具体通知如下:

   一、由班长收齐统一上交。

   二、存折上交时间:2019年5月6日12点之前

 三、注意事项:

 1、根据《中北大学研究生院研究生实践与创新活动学分认定的补充规定》[2017]7号文件要求,完成所选实践和创新活动的审核认定。

 2、根据自己的培养方案完成相应的学分。不能低于自己所修的创新活动学分总数。

 3、跟随存折需上交证明材料。证明材料包括创新项目立项合同复印件、高水平论文科技成果复印件、参加学术会议复印件、科技赛事获奖复印件、专硕企业实习证明材料原件。

 

                               电气与控制工程学院科研科

                                  2019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