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学风监督岗旨在培养大学生良好的学习习惯,树立正确的学习观念。
第二条 学院在校学生均需积极配合学院工作,为建设学院优良学风而努力。
第三条 学院入党积极分子及重点发展对象均有义务与责任加入学风监督岗,为学风建设做出贡献。
第二章 学风监督岗成员
第四条 学风监督员守则
一、学风监督员应秉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不弄虚作假,接受全体同学及纪律检查队的监督。
二、学风监督员漏签、虚签的行为,一旦被查出或被举报,取消其学风监督员身份、入党资格及本学年评奖评优资格。
第五条 各班学习委员与体育委员
各班学习委员和体育委员分别负责本班早读、早操签到表的交接任务,七点前到达教室或操场并按时递交签到表,未按时者,记缺勤一次。
第六条 纪律检查队
一、人员组成:由预备党员组成,每个党员应发挥模范带头作用,积极承担学院学风建设的责任,听从学院指挥。若不服从学院安排者,将视情况推迟或取消转正资格及评奖评优资格。
二、主要职责:负责对学风监督员成员工作的监督、考核。
三、出勤考核:纪检队成员缺勤两次及以上,视情况推迟或取消转正资格及评奖评优资格。
第三章 查课细则
第七条 查课说明:学风监督岗对各年级每周随机抽查。查课不到者,记缺勤,缺勤惩处请参考管理规定第十六条。
第八条 查课人员:学院入党积极分子。学风监督岗成员须严格保密查课内容,查课时须佩戴学风监督岗工作证。被举报者或泄露查课内容者,如果查明属实,党支部将不再培养,且取消其学风监督员资格和本学年评奖评优资格。
第九条 查课流程:
1、查课前15分钟内交接好签到表,提前到达教室门口等待。
2、下课后,敲门进入,先向老师说明来历,“老师您好,我们是电气与控制工程学院学风监督岗的同学,来查课望老师批准。”
3、征得老师同意后,请老师留下以备拿到本节课缺勤名单,并向同学们说明来历
4、同学们一人一卡制(是否考虑收纸条)排队有序签到,拥挤、扰乱秩序者不给其签到,有恶意中伤、诋毁、扰乱检查工作者,视情节给予院级相应处分。
5、签到完毕后,把缺勤名单汇报给代课老师一份,作为学生平时成绩的考察部分。
第四章 早读细则
第十条 早读说明:早读时间为周一到周五早上7点到7点30,从开课开始到考试周结束,期间以两周早读两周早操为一周期循环。
第十一条 早读人员:
1、各班学习委员:每天早晨7点到达早读教室将签到表交给学风监督员。
2、学风监督员:每天早晨7点佩戴工作证到达指定班级,班级学生一人一卡排队签到,7点10分结束签到。在班级负责人确认无误签字后离开教室。7点10分该班学生未签到者,记缺勤,缺勤处分请参照本细则第十六条。
第十二条 早读突击检查:班级人员须在7点30早读结束后方可外出活动,7点20将随机对班级进行突击检查,若突击检查未到者,记缺勤,缺勤处分请参照本细则第十六条。
第十三条 早读教室:早读教室由学风监督岗在学委配合下,结合班级情况安排,学委工作懈怠不配合者,取消其综测班委加分及优秀班干部申请资格。若早读教室存在冲突,学委应及时反映。
第五章 早操规则
第十四条 早操说明:早操时间为7点到7点30,早操地点为主操场。
第十五条 早操人员:
一、各班体育委员:1、先组织班级人员依次站队。2、在签到结束后,各班体育委员带队开始跑操,跑完三圈后整队解散。若体委工作懈怠不配合者,取消其综测班委加分及优秀班干部申请资格。
二、学风监督员:1、每天早晨7点佩戴工作证准时到达操场,对学生一人一卡签到,7点10分结束签到。2、签到结束后,监督跑操,如遇早退同学,及时拦截并记录,按缺勤处理。缺勤处分请参照本细则第十六条。
第六章 奖惩办法
第十六条 早读早操查课奖惩规则
(一)处分条例:
1、个人处分条例:
在学年综测成绩汇总时,早读早操和上课缺勤者在综合素质测评的思想文化道德建设一栏将进行扣分,扣分细则如下:
(1)早操早读和上课缺勤一次扣五分,院查课缺勤一次扣五分。
(2)一学期缺勤三次者,取消该生本年度所有评奖评优资格、取消入党及预备党员转正资格。
2、集体处分条例
(1)宿舍集体一学期早读早操和上课缺勤累积6次,在综测成绩汇总时,综合素质测评思想文化道德建设一栏上每人加扣十分。
(2)班级一学期早读、早操和上课缺勤10次,班级荣誉评选时总分上扣减两分。
(3)在班级荣誉评选时,早读、早操和上课出勤率排名后三位的班级,取消参评资格。
(二)奖励条例
1、对学风监督岗成员的工作提出有效建议并被采纳者,在综合素质测评的思想文化道德建设一栏加五分。
2、对早查早读检查过程中,若对学风监督岗成员出示有效检举材料者,在综合素质测评的思想文化道德建设一栏加五分。
第七章 公示及请假规定
第十七条 早读早操查课公示告知方法
1、每周汇总缺勤名单,由学生科主管老师签字后在学院网站和宿舍楼信息栏公示三天,公示期间有异议者及时提出。
2、各班负责人需让缺勤者本人公示名单签字,若有漏签者代签,出现严重后果者由代签人负责。签字单由学风监督岗留底保管。
3、每周缺勤名单将告知班主任。
第十八条 请假规定
1、班级如有勤工助学校园卫生岗、勤工助学校园保洁岗、足球队、篮球队、国旗护卫队、转专业、休学退学及生病请假的同学须由班级负责人向学风监督员出示有效假条或凭证。
2、班级人员请假情况上报疏漏,出现严重后果,由班级负责人承担其缺勤责任。
3、请假同学未及时告知班级负责人的,出现严重后果,由本人承担其缺勤责任。
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实施,解释权归电气与控制工程学院学生科。
电气与控制工程学院学生科
2018.04.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