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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控安全】中北大学扫黑除恶斗争宣传资料(一)

发布时间:2018-08-27阅读数:

“扫黑除恶”斗争是哪一级部署的?

答:是党中央部署的。

 


扫黑除恶”斗争开展几年? 

答:开展三年。2018、2019、2020共三年。


“扫黑除恶”斗争的目标是什么? 

答:

1. 让人民群众安全感、满意度明显提升;

2. 让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特别是农村涉黑涉恶问题得到根本遏制;

3. 让涉黑涉恶治安乱点得到全面整治,重点行业、重点领域管理得到明显加强;

4. 让社会基层组织建设水平明显提升;

5. 让黑恶势力“保护伞”得以铲除,社会环境明显净化,基层社会治理能力明显提升;

6. 让涉黑涉恶违法犯罪防范打击长效机制更加健全,扫黑除恶工作法治化、规范化、专业化水平进一步提高。


“扫黑”与“打黑”有什么区别? 

答:“打黑”更多是从社会治安角度出发,强调点对点打击黑恶势力犯罪。“扫黑”是从夯实党的执政根基、巩固执政基础、加强基层政权建设、维护国家长治久安的角度,在更大范围内,更全面、更深入的扫除黑恶势力。


“扫黑除恶”斗争主要打击哪几类“黑恶”势力?

答:重点打击12类“黑恶”势力:

1. 威胁政治安全特别是制度安全、政权安全以及向政治领域渗透的黑恶势力;

2. 把持基层政权、操纵破坏基层换届选举、垄断农村资源、侵吞集体资产的黑恶势力;

3. 利用家族、宗族势力横行乡里、称霸一方、欺压残害百姓的“村霸”等黑恶势力;

4. 在征地、租地、拆迁、工程项目建设等过程中煽动闹事的黑恶势力;

5. 在建筑工程、交通运输、矿产资源、渔业捕捞等行业、领域,强揽工程、恶意竞标、非法占地、滥开滥采的黑恶势力;

6. 在商贸集市、批发市场、机场车站、旅游景区等场所欺行霸市、强买强卖、收保护费的市霸、行霸等黑恶势力;

7. 操纵、经营“黄赌毒”等违法犯罪活动的黑恶势力;

8. 非法高利放贷、暴力讨债的黑恶势力;

9. 盗掘古墓葬以及倒卖、走私文物的黑恶势力;

10. 插手民间纠纷,充当“地下执法队”的黑恶势力;

11. 境外黑社会入境发展渗透以及跨国跨境的黑恶势力;

12. 黑恶势力“保护伞”。


 


什么样的组织是黑社会性质的犯罪组织?         

答:黑社会性质的组织有四个方面的特征:

1. 形成较稳定的犯罪组织,人数较多,有明确的组织者、领导者,骨干成员基本固定;

2. 有组织地通过违法犯罪活动或者其他手段获取经济利益,具有一定的经济实力,以支持该组织的活动;

3. 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手段,有组织地多次进行违法犯罪活动,为非作恶,欺压、残害群众;

4. 通过实施违法犯罪活动,或者利用国家工作人员的包庇或者纵容,称霸一方,在一定区域或者行业内,形成非法控制或者重大影响,严重破坏经济、社会生活秩序。


什么是“恶势力”? 

答:《刑法》这样解释:

经常纠集在一起,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手段,在一定区域或者行业内多次实施违法犯罪活动,为非作恶,欺压百姓,扰乱经济、社会生活秩序,造成较为恶劣的社会影响,但尚未形成黑社会性质组织的违法犯罪组织。恶势力一般为三人以上,纠集者相对固定,违法犯罪活动主要为强迫交易、故意伤害、非法拘禁、敲诈勒索、故意毁坏财物、聚众斗殴、寻衅滋事等,同时还可能伴随实施开设赌场、组织卖淫、强迫卖淫、贩卖毒品、运输毒品、制造毒品、抢劫、抢夺、聚众扰乱社会秩序、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交通秩序以及聚众“打砸抢”等。


什么是黑恶势力“保护伞”

答:“保护伞”主要是指国家公职人员利用手中权力,参与涉黑涉恶违法犯罪,或包庇、纵容黑恶犯罪、有案不立、立案不查、查案不力,为黑恶势力违法犯罪提供便利条件,帮助黑恶势力逃避惩处等行为。


大学生身边的黑恶势力有什么?

答:与传统的涉黑涉恶违法犯罪不同,近年出现的黑恶势力活动逐渐趋于隐蔽,游走于犯罪与违法之间,其组织形态、攫取利益的方式也在发生改变——“校园贷”便是如此。

    “校园贷”案件中的受害者以在校大学生为主,多数受害大学生自控能力差、消费不理性,缺乏法律和金融常识,容易被骗入“套”。


 


 

 

什么是“校园贷”

:校园贷,又称校园网贷,是指一些网络贷款平台面向在校大学生开展的贷款业务。校园消费贷款平台的风控措施差别较大,个别平台存在学生身份被冒用的风险。此外,部分为学生提供现金借款的平台难以控制借款流向,可能导致缺乏自制力的学生过度消费。


 

 


十一

大学生该如何防止卷入“校园贷”的深渊?

答:

1. 身为大学生对一些事物的好坏应该有自己的判断,对于介入“校园贷”,一定要慎重;

2. 要有一个意识,那就是裸贷一般其中会有高利贷的陷阱,这些都是不合法的;

3. 保护好个人信息,慎重外借身份证。对一切要求透露个人信息(如身份证、学生证、家庭信息)的代办证件的事项要慎重对待;

4. 一旦陷入非法“校园贷”第一时间找警察及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机构寻求解决办法。


 


十二

可以通过哪些途径举报“黑恶”势力?         

答:可以直接到当地公安机关和上级公安机关举报,也可以通过电话、信件、网络等方式举报。

举报方式如下:

山西省公安厅“扫黑办”

1. 举报电话:0351-4034110

2. 举报材料邮寄地址:山西省公安厅“扫黑办”

3. 网络举报:山西公安便民服务在线“线索举报”栏目(http://site.sxgabmfw.gov.cn/site/interaction/techshow.aspx?menuid=402015)

太原市公安局“扫黑办”

1. 举报电话:0351-6570447

2. 举报材料邮寄地址:太原市公安局“扫黑办”

3. 网络举报:太原公安便民服务在线“线索举报”栏目(http://www.tygabmfw.gov.cn/site/interaction/techlist.aspx?menuid=402015)

朔州市公安局“扫黑办”

1、举报电话:0349-2169115

2、举报材料邮寄地址:朔州市公安局“扫黑办”

3、网络举报:朔州公安便民服务在线“线索举报”栏目(栏目(http://www.szgabmfw.gov.cn/site/interaction/techshow.aspx?menuid=402015)

晋中市公安局“扫黑办”

1、举报电话: 0354-3075122   

2、举报材料邮寄地址:晋中市公安局“扫黑办”

3、网络举报:晋中公安便民服务在线“线索举报”栏目(栏目(http://www.jzgabmfw.gov.cn/site/interaction/techshow.aspx?menuid=402015)

中北大学“打黑除恶”领导组办公室

1. 举报电话:0351-3922110   0351-3922052

2. 领导组办公室设立线索举报信箱,信箱设置在安全保卫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