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班级:
根据我院评优奖励有关办法规定,现将我院2020/2021学年本科生综合素质奖学金等评选的有关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评选项目:
综合素质奖学金
二、评选办法:
综合素质奖学金以《中北大学大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办法(修订)》为依据,根据《中北大学大学生奖学金评定实施细则(修订版)》(校学[2020]11号)有关规定进行;
三、评选比例:
特等奖学金:综合素质测评总分在95分以上;或综合素质测评总分在90分以上,且学分绩点在4.0以上中。评定比例不超过各学院(校区)同年级总人数的1%。
一等奖学金:综合素质测评总分在85分以上,学分绩点在3.5以上。评定比例不超过各学院(校区)同年级同专业总人数的4%;
二等奖学金:综合素质测评总分在80分以上,且学分绩点不低于3.0。评定比例不超过各学院(校区)同年级同专业总人数的10%;
三等奖学金:综合素质测评成绩在本专业排名前50%,且学分绩点不低于2.8。评定比例不超过各学院(校区)同年级同专业总人数的15%。
四、评选要求:
1、参评学生必须是取得我校学籍并参加正常学习的在校本科学生,借读、转学但手续未办理、休学、已复学但未完成上学年学业的学生(如退伍复学学生)不得参评上学年各项奖学金及荣誉称号;
2、未在学校规定时间内注册的学生不得参评各类奖学金;办理生源地贷款并经学生处确认的同学按已注册学生处理;
3、.2020级同学入学教育考试中无故缺考、不及格的,不得参评大一学年综合素质奖学金。
4、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能获得奖学金:
(1)、曾有受记过及以下处分记录的,处分文件下发之日起一年内不得参评各类奖学金;
(2)、曾有受留校察看处分记录的,处分文件下发之日起两年内不得参评各类奖学金;
(3)、有不及格课程的,不得参评当学年综合素质奖学金;
(4)、办理课程缓考的,不得参评当学年综合素质奖学金;
(5)、体能测试不合格、缓测、补测,不得参评当年的综合素质奖学金。
5、填报奖学金表格时请注意:“姓名”格式为“常规”;“账号”格式为“文本”;“金额”格式为“数值(两位小数点)”。
6、 转专业学生回原班级进行综合素质奖学金评定。
7、 综合素质奖学金申请人专业理论素质测评成绩排名需在同年级同专业人数的前二分之一。
五、上交材料、时间及地点:
1. 所需材料:
纸质版材料:(1).《电气与控制工程学院综合素质奖学金评审报告》(班主任签字)一份、班级绩点排名(把申报奖学金的名字划出)。
(2)班级《综合素质奖学金明细上报》(班主任签字)。
电子版材料:《综合素质奖学金明细上报表》。请交材料当场拷入负责人电脑。
2.收材料时间为:9月22日晚上9点30至10点10分。
电气与控制工程学院
2021年9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