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奖评优

您所在的位置: 首页 > 学团工作 > 专项工作 > 评奖评优 > 正文

【评奖评优】电气与控制工程学院关于开展2024年春季学期评优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4-25阅读数:

各班:

根据我校评优奖励有关办法规定,现将我院2024年春季学期评优工作的具体安排通知如下:

一、评选项目

班级评优:2023/2024学年第一学期优良学风班

2024 届毕业生评优:优秀毕业生、毕业生综合素质奖学金、毕业生单项奖学金

二、2022/2023 学年第一学期“优良学风班”评选要求

1.优良学风班评选依照《中北大学“先进班集体”及“优良学风班”评选办法》(校学[2021]11 号)进行。

2.因目前处于新旧评选过渡期,将以下评选条件做一定调整:

(1)第三章“评选标准”第五条第 4 点,调整为“平均学分绩点不低于 3.3”的同学人数占班级总人数的20%以上。

(2)第三章“评选标准”第六条,调整为“班级同学体质健康测试一次性达到合格标准(≥50分)率不低于95%”。

3.符合条件班级填写《优良学风班申请表》,电子版以班级名称命名,时间5月6日晚上19.30-20.30,地点:主楼608。未按时上交的班级不得参评。

三、“优秀毕业生”评选要求

1、优秀毕业生评选依照《中北大学优秀个人评选办法》([2011]16号)有关规定进行;

(1)两次或两次以上被评为校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员”或“优秀团干”,且必须有一次“三好学生”或“优秀学生干部”,同一学年内荣誉称号只算一项;

(2)大学四年级第一学期专业理论素质分在80分以上,且无不及格课程;

(3)毕业设计和德育答辩成绩评定为“良”及以上者。

2、在校期间无不及格课程,体测无补测、缓测;

3、在校期间无任何违纪行为、 无处分;

4、毕业设计成绩均达到良好及以上;

5、上报材料及时间安排:

(1)个人申请:符合条件的学生个人提供《2024届优秀毕业生申请表》等相关申请材料;

(2)班级审核、公示:班级评议小组进行材料审核并进行班级公示(公示期:3个工作日);

(3)学院审核、公示:班级公示合格的学生,于5月13日19.30-20.30提交纸质版材料:①《2024届优秀毕业生申请表》(一式3份)②1000字个人事迹③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④成绩单一份,需加盖学院教学科公章。电子版材料:①《2024届优秀毕业生申请表》(命名:学院--姓名--申请表)②个人事迹电子稿(命名:学院--姓名--个人事迹)③个人生活照电子稿(命名:学院--姓名,大小300K-600K,格式JPG),电子版材料请打包以十五院—姓名-班级命名现场u盘拷入电脑。加群(709126927)。

备注:证书只提交优秀毕业生评选条件中提及到的校级荣誉称号的证书即可,《申请表》要求一式三份,正反打印,不得手填。

(4)毕业生论文/毕业设计答辩结束后,不合格人员将直接取消获奖资格,名额不递补。

四、毕业生综合素质奖学金评选要求

1、奖学金评选依照《中北大学本科生奖学金评定实施细则(修订)》([2020]11号)有关规定进行:

获得综合素质奖学金的学生专业理论素质测评成绩须在同年级本专业的前50%。

特等奖学金:综合素质测评成绩总分在95分以上;或综合素质测评总分在90分以上,且学分绩点在4.0以上。评定比例为同年级总人数的1%

一等奖学金:综合素质测评总分在85分以上,学分绩点在3.5以上。评定比例为同年级同专业总人数的4%

二等奖学金:综合素质测评总分在80分以上,且学分绩点不低于3.0。评定比例为同年级同专业总人数的10%

三等奖学金:综合素质测评成绩在本专业排名前50%,且学分绩点不低于2.8。评定比例为同年级同专业总人数的15%

2、毕业设计成绩均达到良好及以上;

3、2023/2024学年体测无补测和缓测;

4、申报流程:

(1)个人申请:符合条件的学生个人根据学院评选细则,提供相关申请材料;

(2)班级审核、公示:班级评议小组进行材料审核并进行班级公示(公示期:三个工作日);

(3)学院审核、公示:纸质版材料由班主任、评议小组成员及学生本人签字后,于5月20日19.30-20.30交到主楼608:①***班2023-2024学年第一学期综合素质奖学金明细表(纸质版+电子版)②电气与控制工程学院综合素质奖学金评议结果报告(纸质版)奖学金名单在班级群里公示截图(纸质版)

以上材料电子版请打包以 十五院—班级 命名现场交。

(4)毕业生毕业设计答辩结束后,不合格人员将直接取消获奖资格,名额不递补。

五、单项奖学金

(一)创新创业实践和竞赛奖

1.新增赛事备案:

在已公布的《2023年9月创新创业实践和竞赛奖赛事汇总表》之外新增的赛事(举办时间为2023.5.11—2024.4.29),由校内承办单位填写《创新创业实践和竞赛奖新增赛事定级申请表》(附一份获奖证书复印件),申请同学加QQ群(739449733)于4月29日前申报

注意:申报日期范围外的赛事,不再予以认定。

2.赛事定级依据:《2023年9月创新创业实践和竞赛奖赛事定级表》。

3.创新创业实践和竞赛奖项目申请:毕业生携带《中北大学本科生单项奖学金(个人/集体)申请表》、证书原件(集体项目需参赛队伍所有成员的证书)(纸质版及电子版证书扫描图片)、证书复印件1份、《中北大学本科生单项奖学金(个人/集体)申报汇总表》(包括特殊荣誉)(纸质版及电子版)于5月13日19:30-20:30交至主楼608进行申报(电子版U盘现场拷贝),申请同学加QQ群(708804632)。

注:电子资料整理入一个文件包,名称格式为:个人/集体--学院代码--赛事名称--姓名--获奖等级,如:个人--十五院--全国金相大赛--张某--二等奖。

(二)论文及专利评选安排

1.学生取得专利证书时间及论文发表时间2023.5.11—2024.4.29之间。

2.申报学生填写《中北大学本科生申报专利(发表论文)奖励申请表》、《学院论文奖励申报汇总表》(纸质版及电子版)及《 学院发明专利奖励申报汇总表》(纸质版及电子版),同时提交专利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或所发表论文的原件及所发表论文的刊物首页、目录和正文内容复印件,于5月13日19:30-20:30交至主楼608进行申报(电子版U盘现场拷贝),申请同学加QQ群(707027901)。

注:电子资料整理入一个文件包,名称格式为:姓名--专利或论文名称,如:张某--XXX。

(三)文体活动奖

文体活动奖申请流程及要求,与创新创业实践和竞赛奖相同。

(四)特殊荣誉奖

符合条件的同学填写《中北大学单项奖学金(个人/集体)申请表》,申请同学加QQ群(739449733于4月29日前申报。

注:电子资料整理入一个文件包,名称格式为:个人--特殊荣誉--姓名--所获奖项,如:个人--XXX大赛--张某--XXX奖。

(五)学业进步奖

符合条件的同学填写《中北大学学业进步奖学金申请表》及《学业进步奖汇总表》(纸质版及电子版),于5月13日19:30-20:30交至主楼608,申请同学加QQ群(745426263);评选条件中的学分绩点指入学以来的平均学分绩点

六、相关要求和说明

1、单项奖学金评选要求

(1)如果申报集体项目的成员跨不同学院,集中在负责人所在学院申报。

(2)在同一类活动中,同一人或团体在同一年度只可申报一项创新创业实践和竞赛奖,以最好成绩申报。

(3)若取得名次的比赛为上一级比赛的选拔赛,则不能获得创新创业实践和竞赛奖。

(4)竞赛奖项如设特等奖,按一等奖奖励;一等奖、二等奖则分别按照二等奖、三等奖奖励。

(5)已获得学校其他部门奖励的项目,不再参评本科生竞赛奖励奖学金。

(6)非毕业生单项奖学金不在此次申报。

2、获奖学生在确认收到奖学金前,不得注销本人所报的银行卡。

3、如发现弄虚作假行为,将取消获奖资格并依据违纪处分办法给予处分。

4、毕业离校前有违纪或不文明行为的获奖人员,将直接取消获奖资格,名额不递补;校级审核过程中发现的不合格人员,将直接取消获奖资格,名额不递补。

5、请学生本人及班级认真审核学生成绩、奖励等申报材料,杜绝出现不符合条件学生申报成功的情况。


电气与控制工程学院学生科

2024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