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班:
根据我校评优奖励的相关规定,现组织开展我院2026年度春季学期研究生优秀个人和奖学金的评选工作。现将具体评选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评选项目
1.优秀个人:
研:优秀毕业生(23级)
2.奖学金:
研:单项奖学金(硕士23、24级;博士23、24级)
二、优秀毕业生
1、优秀毕业生依据《中北大学研究生优秀个人评选条例》(校研[2014]第7号)有关规定进行评选;
2、上报材料及时间安排:
(1)个人申请:符合条件的学生个人根据学院要求,提供《优秀毕业生审批表》等相关申请材料;
(2)班级审核、公示:班级评议小组进行材料审核、评选并进行班级公示(公示期:3个工作日);
(3)学院审核、公示:班级公示合格的学生,于5月16日19:30-20:30交至主楼600进行申报(电子版U盘现场拷贝)。
纸质版材料:①《优秀毕业生审批表》(一式2份,正反打印);②证书复印件;③成绩单;④《研究生优秀毕业生汇总表》;⑤2026届优秀毕业生班级评议结果报告;
电子版材料:①个人事迹电子稿(命名:学院--姓名);②个人生活照电子稿(命名:学院--姓名,大小300K-600K,格式JPG);③《研究生优秀毕业生汇总表》;④《优秀毕业生审批表》,电子版材料请打包以15院--姓名--班级命名。
备注:证书只提交优秀毕业生评选条件中提及到的校级荣誉称号的证书即可,
三、单项奖学金
1.评选办法
依据《中北大学研究生奖学金管理办法》(党研[2021]2号)(适用于23级)及《中北大学研究生奖学金评定实施细则》(校学[2024]18号)(适用于24级)进行评选。
2.上交材料
(1)《中北大学研究生23/24级单项奖学金个人申请表》(纸质版及电子版)
(2)《研究生单项奖学金汇总表》(纸质版及电子版),
(3)相关证明材料(纸质版及电子版)
学术论文:所发表论文刊物首页、正文、图书馆检索证明
科技文体竞赛奖:证书PDF扫描件及复印件
于5月16日19:30-20:30交至主楼600进行申报(电子版U盘现场拷贝)。
注:电子资料整理入一个文件包,名称格式为:姓名--学术论文/科技文体竞赛奖/社会工作等(申报哪一项就填哪一项),如:张某--学术论文/社会工作。
四、相关要求和说明
1、获奖学生在确认收到奖学金前,不得注销本人所报的银行卡。
2、如发现弄虚作假行为,将取消获奖资格并依据违纪处分办法给予处分。
3、毕业离校前有违纪或不文明行为的获奖人员,将直接取消获奖资格,名额不递补;校级审核过程中发现的不合格人员,将直接取消获奖资格,名额不递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