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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电气与控制工程学院综合素质奖学金评选通知

发布时间:2017-09-04阅读数:

根据我校评优奖励有关办法规定,现将我校2016/2017学年本科生综合素质奖学金评选的有关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1、综合素质奖学金评选办法见附件

2、2017年9月4日——9月10日,班级组织进行综测,并上交学生科(102)纸质版结果

3、2017年9月6日--9月15日,学生登录数字化校园,核对“账号”等个人信息,进行“综合素质奖学金”网上申请;由班主任登录数字化校园,进行审核确定;

注意:务必先行核对个人基本信息,尤其是“账号”、“手机号”,然后再进行申请。奖学金发放时以学工系统中的信息为准。

 

评选要求:

1、参评学生必须是取得我校学籍并参加正常学习的在校本科学生,借读、转学但手续未办理、休学、已复学但未完成上学年学业的学生不得参评上学年各项奖学金及荣誉称号

2、未在学校规定时间内注册的学生不得参评各类奖学金;办理生源地贷款并经学生处确认的同学按已注册学生处理;

3、2016级在第一学期入学教育考试中不及格的学生,不得参评大一学年综合素质奖学金;

4、2016/2017学年有补考、缓考科目学生,体测补测、缓测者,不得参评奖学金;

5、校级学风监督员在综合素质测评中的加分比照主要班干部

6、所有评优结果的上报均从学工系统直接导出,表格模板评优qq工作群里下载;

7、填报奖学金表格时请注意:“姓名”格式为“常规”;“账号”格式为“文本”;“金额”格式为“数值(两位小数点)”

8、各学院要认真落实《中北大学关于进一步规范本科生奖助学金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校学[2015]7号)文件要求,规范评优的各项流程,公平、公正、公开地开展综合素质测评和评优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