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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10月电气与控制工程学院国家励志奖学金评选通知

发布时间:2017-10-08阅读数:

根据教育部及山西省教育厅下达的国家奖助学金经费预算,参照《中北大学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管理办法》和《中北大学关于进一步规范本科生奖助学金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为做好国家励志奖学金的评定工作,充分激励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积极上进,实现精准资助,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全日制本科生二年级(含)以上品学兼优的在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二、评选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学校认定过的家庭经济困难的二年级(含)以上的学生

5上学年平均成绩不低于80分,单科无不及格课程学习成绩和综合测评成绩排名均在班级前20%

5学年内勤工助学工作经历不少于1个月,并表现良好。

6在学院早操早读、宿舍安全及卫生检查等工作中无违纪行为

7同一学年内国家奖学金和国家励志奖学金不得同时获得,原则上曾获国家励志奖学金不得参评;

三、评选程序:

1由学生提出个人书面申请,经班级评议小组审核通过后,填写《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表》,上交学生科。

2学院学生科审查学生材料的真实性,组织评审工作,确定推荐名单并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经学院学生工作领导组审核同意后,编制国家励志奖学金初审名单,填写《中北大学国家励志奖学金评选结果报告》由学生工作组组长签署意见后报送学生工作部(处)。

四、名额分配:

    每班符合要求的最多报两人(若班级没有符合要求的,则不报),若有名额剩余另行通知各班。

、需要提交的材料:

1、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表一份

2、中北大学国家励志奖学金初审名单表(电子版)

3上一学年学习成绩班级排名表一份

4上一学年综合测评班级排名表一份

所有纸质材料在1011号中午12之前交到学生科102,过期不候;电子版发到邮箱3168268928@qq.com(备注班级)

注:(1)、中北大学国家励志奖学金初审名单表(电子版)上一学年学习成绩排名表上一学年综合测评排名表班级交一份就可以,并圈出申请人的名字,必须有班主任签字;

2)、综测成绩单和学习成绩单必须有排名顺序,并标明班级人数乘以20%后的人数(四舍五入);

     (3)、请在初审表中备注一栏写明具体上岗月份、岗位

4所有申报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学生,必须同步在学工系统进行相应申请,并由班主任通过,学院上报名册以系统导出为准,不在网上申请的取消资助资格。

 

                                                    

电气与控制工程学院学生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