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班级:
根据我院评优奖励有关办法规定,现将我院2017/2018学年本科生综合素质奖学金等评选的有关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评选项目:
综合素质奖学金
二、评选办法:
综合素质奖学金以《中北大学大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办法》为依据,根据《中北大学大学生奖学金评定实施细则》(校学[2014]16号)有关规定进行;
三、评选比例:
特等奖学金:综合素质测评总分在95分以上,评选比例为同年级本专业总人数的前1%。
一等奖学金:评选比例为同年级本专业总人数的前4%;
二等奖学金:评选比例为同年级本专业总人数的前10%;
三等奖学金:评选比例为同年级本专业总人数的前15%。
四、网上申报:
15、16、17级各专业在进行完综合素质测评公示无异议后,由班主任登录数字化校园,将本班的综合素质测评成绩导入。经学院审核后学生方可按照综合测评成绩申请相应的综合素质奖学金。网上申报时间截止到9月30日中午12:00。
五、评选要求:
1、参评学生必须是取得我校学籍并参加正常学习的在校本科学生,借读、转学但手续未办理、休学、已复学但未完成上学年学业的学生(如退伍复学学生)不得参评上学年各项奖学金;
2、未在学校规定时间内注册的学生不得参评各类奖学金;办理生源地贷款并经学生处确认的同学按已注册学生处理;
3、2017级在第一学期入学教育考试中不及格的学生,不得参评大一学年综合素质奖学金;
4、2017/2018学年有补考、缓考科目学生,体测补测、缓测者,不得参评奖学金;
5、填报奖学金表格时请注意:“姓名”格式为“常规”;“账号”格式为“文本”;“金额”格式为“数值(两位小数点)”;
电气与控制工程学院
2018年9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