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学校“吃空饷”问题治理整改工作通知要求,我院将开展有关治理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治理范围:2013年至2018年9月底我校编制内在职工作人员和相关离退休人员。
二、治理内容:
有关人员不在岗而违纪违规领取工资、津贴补贴的,属于个人“吃空饷”。主要包括以下情形:
1.在单位挂名并未实际到岗上班,领取工资、津贴补贴的;
2.因旷工或者因公外出、请假期满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等原因,按照规定应当与单位终止人事关系,但仍在原单位领取工资、津贴补贴的;
3.已与单位终止人事关系或已办理离退休手续,仍按在职人员领取工资、津贴补贴的;
4.已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失踪,仍由他人继续领取工资、津贴补贴的;
5.受党纪政纪处分及行政、刑事处罚等,按规定应该停发或降低工资待遇,但仍未停发或按原标准领取工资、津贴补贴的;
6.其它违纪违规领取工资、津贴补贴的。
三、治理要求
此项工作由院党委书记、院长亲自负责,各分管院领导针对自己分管工作涉及到的部门及人员进行认真排查,并把排查结果于2018年10月31日之前上报学院综合科汇总。
电气与控制工程学院
2018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