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老师:
为进一步加强基层工会组织管理,及时准确掌握各单位工会会员的详细情况,保障工会活动顺利开展,按照《工会法》有关规定,校工会将开展2018年度工会会员会费收缴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收缴原则
1、工会会员会费用于补充各单位工会开展各项职工活动的经费支出。各基层工会将会员会费上交至校工会,校工会通过下拨活动经费的方式全部予以返还;
2、工会会费应按年度交纳。校工会将一次性收齐2018年度工会会费。会费收缴工作与会员统计工作相结合,收缴对象:(截止到2018年10月份,本单位所有在职、在编、在岗人员,包括2018年度办理的退休人员和2018年度新入职的正式在编教职工)
二、收缴标准
按照《工会法》有关规定,会员工资收入包括岗位工资、薪级工资。缴费标准按照职务(岗位)工资、级别(薪级)工资两项之和的0.5%取整计算。
三、收缴要求
1、缴纳会费截止时间2018年10月28日18点之前,逾期后果自负;
2、请各位老师认真、准时、准确缴纳会费;
3、请大家在规定时间内到综合科605核对、签字,将会费交给武莎。
电气与控制工程学院工会委员会
2018年10月11日